「適者生存,不適者淘汰」──阿拉伯之春後,為何突尼西亞民主轉型成功,埃及民主卻「胎死腹中」?

article-5a057ec40ea5c
1979 年,伊朗的德黑蘭革命成功推翻了巴列維王朝,履行法基赫的監護(Vilayat-e Faqih)──由教士管治國家,開啟近代神權政治的先河。這是近代史上,首次不是由君主或總統等世俗的國家領袖掌管政治實權,意義深遠。伊斯蘭主義(Islamism)或政治伊斯蘭(Political Islam)這些詞彙,亦從此頻頻出現在鎂光燈下。
然而,研究伊斯蘭主義的學者奧利維爾(Olivier Roy)認為,至今由伊斯蘭主義者實現的國家管治,要不是宗教行為者掌權後因現實政治的局限,而未能把伊斯蘭教法如實執行,就是未能誕生現存體系外的突破,一切只屬曇花一現,仿如在走回頭路。
這情況在阿拉伯之春之後有目共睹。編著《Rethinking Political Islam》的美國伊斯蘭政治學者 Shadi Hamid 及 William McCants 在書中提及,2013 年在埃及,以穆斯林兄弟會為首的民選政府倒台,以及伊斯蘭國的極端管治,都為伊斯蘭主義投下了「兩顆震撼彈」(Twin Shocks)
政治失驗失敗後,伊斯蘭主義者何去何從?若要重新上路,伊斯蘭主義者應如何釐清政治與宗教的關係?穆斯林政黨要放棄伊斯蘭主義才能生存嗎?這就是文章要處理的問題。
伊斯蘭教「政治化」是怎麼回事?
從政治學角度,伊斯蘭主義是與社會主義、民族主義並駕齊驅的意識形態。伊斯蘭主義者主張由穆斯林知識分子領導政治行動及動員群眾,透過溫和或暴力的方式去奪取政權,推行伊斯蘭教法,使社會、經濟、政治全面伊斯蘭化。
這伊斯蘭的政治觀伴隨著近代史的主旋律而誕生。奧利維爾在其著作《The Failure of Political Islam》中追溯了伊斯蘭主義的起源。由中世紀到 19 世紀,伊斯蘭教傳統主義者(Traditionalist)引領思潮,烏里瑪(即宗教領袖)為傳播知識的主要媒介,並主張施行伊斯蘭教法,名物訓詁,恪守傳統,遵從四大遜尼法學派(如哈納菲、沙菲儀、漢巴利和瑪利基派)。

然而,他們卻對政治的理解只流於「何謂好的統治者」,在制度上無深刻見解。由於當時皆由世俗領袖領導政權,因此他們不掌握政治實權,只擔當顧問,沒有執行權。
到了 19 世紀晚期,西方世界入侵促成了改良原教旨主義者(Reformist Fundamentalism)崛起,代表有阿富汗尼(al-Afghani)等人。他們反對傳統主義的理據在於烏里瑪與世俗統治者狠狽為奸,面對外力入侵卻無力招架,只與當權者坐擁榮華,享受現代化的果實。事實上,與其說他們為了實踐伊斯蘭教的理想,不如說是為了對抗殖民主義及現代化遺害。
此思潮直到 1928 年,哈桑·班納(Hassan Al-Banna)創立穆斯林兄弟會為止,已經演變成一種透過政治行動實現宗教理想的伊斯蘭主義
他們反對約定俗成且僵化的傳統,主張反教權主義(Anti-clericalism),欲把烏里瑪對《古蘭經》及《聖行》的詮釋權(ijtihad)回歸個人手中。他們亦不斷借用西方政治學的詞彙,以對《古蘭經》進行政治解讀,例如伊朗前總統薩德爾(Bani Sadr)更分別把伊斯蘭術語「唯一」(Tawhid)及「受壓迫者」(Mustadaf)解讀作無階級社會(A Classless Society)及無產階級(Proletariat)。相對於直接認同外來價值觀,伊斯蘭主義者更趨於標榜伊斯蘭價值本身就是普世價值。
政治伊斯蘭不同的發展脈略:追求務實還是意識形態?
伊斯蘭主義一詞往往被主流媒體綁架,作為伊斯蘭國、極端、暴力的標籤。但是,伊斯蘭主義在政治光譜上極為廣闊,比如說,突尼西亞「復興運動」(Ennahda Movement)與伊斯蘭國之間的差異,猶如美國前總統候選人桑德斯(Bernard Sanders)與北韓領袖金正恩在社會主義光譜上的分野。
縱觀而言,時至今天,主流伊斯蘭主義者都偏向溫和路線,而非如列寧集權式的阿爾蓋達組織(Al-Qaeda)般鼓吹「暴力聖戰」。伊斯蘭主義者大多能與世俗政府合作、談判,甚至參與選舉走入建制;另一方面,他們亦會組織由下而上的社會運動,參與社區組織,進行軟性的宣教以取得人心。
經歷了阿拉伯之春一役後,不同國家的溫和伊斯蘭主義者的下場迥然不同,例如在埃及、突尼西亞的穆斯林政黨贏得大選;敘利亞、葉門、利比亞卻陷入戰火;約旦及科威特又安然無恙。縱使結果不同,主流對政治伊斯蘭的分析大致分開兩大類別:
第一,就是語境主義者的觀點(Contextualist’s view)。此觀點認為伊斯蘭主義者的行為會受現實環境及國家規範而作出讓步,且不受制於意識形態。他們洞識時務,以務實、漸進、維持基本生存為原則,抱殘守缺,順應時勢改變。如 1960 年代埃及穆斯林兄弟會領導人庫特布(Sayyid Qutb)被處死後,該組織便放棄強硬路線,由政治行動逐漸走向社區建設,這便吻合了語境主義者的觀點。
第二,就是本質主義者的觀點(Essentialist’s view)。此觀點認為伊斯蘭主義者會受意識形態引領行動,即使走入建制參與選舉亦只是策略之一。當攀上權力最高峰後,就拒絕政教分離及民主原則,利用宗教權威來建立政治權威。
Shadi Hamid 及 William McCants 在其著作中對以上阿拉伯國家的分析引證,都大舉支持前者的觀點,走務實路線更易讓伊斯蘭主義者在現實政治中生存下去。然而,大部分伊斯蘭主義者卻容易走上後者,親手葬送了政治前途。
生存之道:在社會運動(Haraka) 與政黨(Hizb)之間劃下界線
如在引言所指,「兩顆震撼彈」的打擊,及突尼西亞民選穆斯林政黨「復興運動」高調與宗教割席,更顯得伊斯蘭主義窮途沒路。眾多國家中,值得比較的是突尼西亞與埃及:前者由堅守意識形態走向務實,不只能夠生存下去,更使突尼西亞成為阿拉伯世界最民主的國家之一;至於後者埃及,附屬穆斯林兄弟會的自由與正義黨步入政壇卻高舉宗教,贏得選舉卻拒絕合作,鋒茫太露卻無力回天,終被軍方推翻。
兩種路線的不同,關鍵在於能否在社會運動(Haraka) 與政黨(Hizb)之間劃下清晰界限,這亦可解作為宗教與政治的關係。伊斯蘭主義者除了透過公共福利、慈善事業、教育等等的社會運動傳播宗教之外,亦會成立政黨參與選舉,進入建制加強影響力。不只利用社會運動動員群眾支持政黨,更可反之利用政治權力去傳播宗教。因此,在他們眼中,社會運動與政黨是相輔相成的關係。
然而在現實中,對於民主政體來說,這種關係卻適得其反。

第一,穆斯林政黨容易利用透過社會運動得到的支持轉化成選票,實有操控民粹之嫌;第二,排除異已會惹來世俗政黨猜忌,因為靠動用民粹力量支持的穆斯林政黨,打破了政治勢力平衝;第三,在經歷阿拉伯之春後的社會環境己甚撕裂,若堅持落實伊斯蘭化只會惹來大眾、甚至是潛在反對力量(如軍方)的反彈。因此,若伊斯蘭主義者堅持把社會運動與政黨融合,只會損害民主轉型的合法性。
致命的策略:埃及穆斯林兄弟會,堅守伊斯蘭主義
埃及就是堅持這路線,最後卻令所有政治資本毀於一旦。在《Rethinking Political Islam》一書中,紀錄了在 2012 年一名突尼西亞「復興運動」執行委員會成員對埃及穆斯林兄弟會的評價:「他們白白浪費了向世人展示伊斯蘭教與民主能夠相互兼容的機會。」當埃及前總統穆爾西在 2012 年贏得大選後,「復興運動」創辦人加努希(Rached Ghannouchi)曾告誡過他:「不要孤立管治。」
這是一個致命的策略錯誤:未能把社會行動與政治行動釐清。過去半世紀,埃及穆斯林兄弟會在教育及社區上默默耕耘,圖建立宗教支持勢力。到了 2012 年選舉,雖然能動員支持力量而取得大勝,但因埃及穆斯林兄弟會未能與自由與正義黨分割,仍堅守伊斯蘭主義路線,終招惹殺身之禍。
民主轉型成功:突尼西亞「復興運動」順應時勢,為合法性讓步
相反,突尼西亞「復興運動」卻順應時勢,把社會行動與政治行動分離,以「穆斯林民主主義者」(Muslim Democrat)的新身份維護民主政治。「復興運動」主要做了以下這些事:
第一,放棄宗教理想,表達支持民主政治的誠意,以贏得大眾的信任。縱使「復興運動」贏得大選,之後卻滿城風雨:首先,「復興運動」無力處理經濟問題,遭受反對黨「突尼西亞呼聲」(Nidaa Tounes)的唾罵。
第二,在 2013 年,伊斯蘭恐怖分子先後暗殺了左翼政黨「人民陣線聯盟」(Jebha Chaabia)的黨員貝萊德(Chokri Belaid)和布拉米(Mohamed Brahmi),時以伊斯蘭主義自居的「復興運動」實在難辭其咎。因此,「復興運動」為了繼續生存,放棄了伊斯蘭主義,在草擬憲法過程中撒回「褻瀆罪」的條文,摒棄伊斯蘭教法為憲法的依據。最後更為了維持民主轉型合法性而決定下台,還權於技術官僚政府
第三,亦是最關鍵的,就是「復興運動」決定放棄打壓前總統本 · 阿里(Ben Ali)的殘餘勢力,化干戈為玉帛。在 2013 年間,「復興運動」傳出壓倒性的呼聲,要求實施「除垢法」(Lustration Law)——禁止前政府人員參與選舉的一條法例。

曾身為本 · 阿里的憲政民主聯盟(RCD)的黨員、當時最大反對黨「突尼西亞呼聲」創辦人艾塞布西(Beji Caid Essebsi)受制於這條法例,不能參與總統選舉。幸而,「復興運動」創辦人加努希看清大局改變立場,說服了黨員為此立法投下反對票,最終阻止立法,避免得罪最大反對黨,緩和緊張局面。

「復興運動」創辦人加努希。圖/Middle East Eye
加努希曾公開撰文,宣布「復興運動」不再高舉伊斯蘭主義,並轉以「穆斯林民主主義者」自居。獨裁已去,國家不再危害穆斯林的宗教自由,因此沒有必要再以宗教名義進行政治行動;民主當立,意味著政黨可集中處理實務及經濟建設,而非動員社會運動對抗專制政權。
政教分離,才是實現伊斯蘭之道
埃及與突尼西亞的不同下場,為穆斯林政黨的生存之道提供了清楚的答案。在 21 世紀,伊斯蘭主義失去了容身之處,徐徐步入死亡。穆斯林政黨要繼續生存,必先要在進入建制後,把社會活動與政治活動分離,穩定民主過渡時期,才能長治久安。
拋開伊斯蘭主義,等於宗教理想永遠沒法實踐嗎?縱使政教分離,穆斯林政黨參與民主政治的目的,是為了透過政黨保護社會運動,使穆斯林得以獲得宗教傳播自由。
雖然政教分離後,兩者看似不相往來,但關係卻揮之不去。

留言